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10日,云南省环保厅通过官网晒出了权力清单。清单上职权内容分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等10个类别,其中行政处罚中囊括了“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处罚”等167项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职权中,包含了对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的处罚,对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等的处罚,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等167项,每一项职权都能找到对应的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等内容。
行政强制职权中,包含了责令企事业单位减少或者停止排放水污染物,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场所、交通工具、物品的扣押(暂扣)、查封,责令停止建设、限制生产等8项职权。
省环保厅内部行政职权则包括: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和晋升的评审,对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进行现场检查,对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州县市区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对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进行现场抽查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