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今年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5万辆,使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总量的1%,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充电基础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
据悉,此次推广将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等滇中城市群和重点旅游城市及景区开展,年内推广5万辆新能源汽车;昆明等滇中城市群及城际高速公路新增公共充电桩1.5万个,集中式充电站新增140座以上。
据了解,我省除全面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政策外,省财政将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州、市财政再配套补贴25%;对公共充电桩按直流桩500元/千瓦、交流桩200元/千瓦进行补贴,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各补贴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