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0日全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宣传引导、分类推进、跟踪问效等措施,全面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至9月27日,全省累计治理淘汰黄标车51292辆,剩余89293辆,完成率为36.48%。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3703辆,剩余3005辆,完成率为55.2%;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黄标车淘汰6329辆,剩余2624辆,完成率为70.69%。
全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实施以来,我省强化组织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先后召开会议,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和补贴办法,积极筹措补贴资金,迅速启动治理淘汰工作。16个州市均成立由州(市)长任组长的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省财政厅7月底前便将省级承担的补贴资金预拨到各州市,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为营造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黄标车的危害性和治理淘汰黄标车的政策措施。省公安厅、省环保厅通过《金色热线》等栏目,现场解答听众、网友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在强化执法管控方面,各地按期制定出台黄标车限行禁行方案,严格落实限行禁行措施。公安、环保、质监、交通、工信等部门认真履职,严格车辆登记、检验、营运、报废等环节的监管,初步形成协同共治的工作态势。
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治理淘汰黄标车作为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有的挂钩联系包干,有的现场办公推进,有的轮流蹲点督导。省政府督查室实行半月一通报制度,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办公室每日通报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强化工作落实。(记者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