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地方立法座谈会上获悉,2008年以来,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48件,修改33件,废止24件;审议批准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60件,废止1件;审查批准了34件昆明市地方性法规,废止14件,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据悉,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加强和完善立法公开制度,扩大了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11年,召开了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第三次表彰会,在对公开征集到的35件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进行认真评审的基础上,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对12名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的提交人进行了表彰奖励;2010年,建立了法制委法工委立法咨询专家库,22名省内主要高校的法学带头人及其他相关领域的部分专家入选首批专家库。两年多来,专家们参加各种地方立法活动395人次,提出立法建议意见近1000条,充分发挥了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中的智囊作用;2012年6月,法制委法工委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同成立了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并签署了合作协议,进一步提升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