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百姓话题 > 百姓关注 > 正文

西安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每人每年1260元-1430元

www.xibuxinwen.com(2010-06-02)来源: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消息:从今年起,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达到每人每年1260元~1430元。预计新标准执行后,保障人数约20万人。

  我市现行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是从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城六区为每人每年850元(目前新城、碑林、莲湖3区已无农业户口),其他区县为750元。

  根据市统计局数据,2006年,我市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3808.38元,去年为6275元,从2007年起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5.5%、18.5%、20.4%。

  与此同时,2006年,我市农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708.87元,去年为4771元,从2007年起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4.8%、16.5%、21.2%。

  为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提高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新标准为每人每年1260元~1430元。

  其中,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为每人1430元/年。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户县、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为每人1260元/年,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责任编辑:陈瑜)

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