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一张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数量统计表充分说明了20年来“民告官”案件的发展。1991年,《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第一年,全省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为453多件,而去年,全省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达到了5603件,足足翻了10多倍。
据统计,从2005年至2009年,全省共审结“民告官”案2.5万多件。其中,以判决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和确认违法等形式审结,直接判决老百姓胜诉的占10.99%。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亚平介绍说,虽然从百分比上看,老百姓的胜诉率并不高,但事实上有相当多的案件是通过法院协调达成和解,老百姓因诉求实现,主动撤回诉讼,比如去年的撤诉率就高达48%。如果算上这一部分案件,老百姓“胜诉”的案子超过五成。
处罚类案件不再是主导,城建拆迁类最多
据介绍,伴随着《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法院受理的“民告官”案件主要是不服行政处罚案,比如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拘留处罚等治安类案件,公安机关也因此成为行政案件被告席的“常客”。而近年来,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民告官”案件已经涉及40多个执法领域,案件类型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
刘亚平介绍,目前,处罚类案件的主导地位渐渐被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类案件所取代,城建、劳动、资源成为涉案最多的3个领域。以去年为例,去年全省法院共收案5603件,其中城建拆迁类为1982件;劳动与社会保障类为866件;土地征收类为541件,以上三类案件共占所有案件数的60%。
“一把手”出庭率增加17倍,我市去年达33%
“这20年来,法院也感到了行政机关的明显变化。”刘亚平表示,过去行政机关怕当被告,怕出庭应诉,更怕败诉。而如今,全省共有12个地级市出台“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去年,一审“民告官”案件中“一把手”出庭率达30%,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17倍。
记者了解到,我市在2007年下发文件规定,本年度的第一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代表市人民政府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等五类案件,行政单位的“一把手”或是分管该项业务的行政副职必须亲自应诉。据市中级法院统计,去年我市“民告官”案件的“一把手”出庭率为33%。
刘亚平透露,目前省高级法院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若干意见》,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在酝酿相关文件,进一步推动“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
省高级法院出台规定——
提级、异地审理
防“民告官”遭行政干预
省高级法院调研发现,在“民告官”案件中,“官官相护”、“权权交易”是老百姓最担忧的问题。对此,省高级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要求各中级法院对本地区行政案件诉权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灵活运用提级、异地审理等手段加强诉权保护。
省高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周茸萌介绍说,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但老百姓会担心当地政府或是行政机关会进行行政干预。在这种情况下,中级法院如觉得有必要,可以把管辖权上调一级,直接受理;或者由中级法院指定异地管辖,由其他基层法院受理。
此外,省高级法院出台的意见还规定,各级法院遇到行政干预,应及时向当地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要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预者作出严肃处理。
1990年10月1日,《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实施使得“民告官”案件终于有法可依,不但完善了公民权利保障体系,也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昨天上午,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年来“民告官”案件的审理情况。(责任编辑: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