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反映
交了停车费车却被拖走
昨日下午,为此事奔波了半天的胡先生仍很焦急,因为车被拖走,很多安排好的工作都耽误了。胡先生是从上海来的,他所在的公司与西安的一些企业有业务往来。昨天中午11时30分左右,他谈业务时将车停在了鼓楼附近的社会路。“最近几个月我经常在这里停车,收费员也认识我了。有时他指挥我停在道沿下面,有时停在道沿以上。”胡先生认为,只要有人收费,停车肯定是合法的。他说,当时道沿以上没有车位,他就将车停在了道沿以下,并向收费员预交了8元停车费,拿到了“西安市城镇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票据”,和他同时停放的还有一辆大巴车。
可下午1时多他办完事回来时,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我都蒙了,还以为车被偷了呢。”胡先生说,当时收费员不在,听周围人说中午交警来拖过车,他就打电话到交管部门询问情况,才知道原来自己的车因违法停放被莲湖交警大队拖走了。“怎么可能,我明明交了钱的,怎么是违停呢?”胡先生一头雾水,不知该如何处理。
他只好等收费员回来,可收费员说自己不管,“我收的是占道费,不是保管费,车被砸、被偷我管不了。”收费员的话让胡先生很气愤。
记者调查
道沿上下均停车 票据都是城管的
昨日下午6时许,在社会路,记者看到道沿上下停放了很多车,而道沿以下并没有划停车位。收费员闫陆军的证件上显示,他是市城管执法局三支队的收费员,负责社会路全段停车收费。
闫陆军告诉记者,自己负责道沿以上的停车收费,道沿以下不允许停车,是胡先生自己要将车停在道沿下的,“再说我也没收他的钱。”闫陆军说那8元钱是胡先生之前欠的。
虽然闫陆军否认自己收了钱,但记者询问了几位将车停在道沿以下的司机师傅,他们均表示将停车费交给了收费员闫陆军,也拿到了和胡先生一样的票据。
城管部门
承诺帮车主处理此事
就此,记者首先询问了莲湖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他表示,社会路全段道沿以下没有停车位,也没有交管部门的收费员,在此停车属违法行为。
随后,市城管执法局三支队停放科科长叶军表示,此处道沿以上确实有城管执法部门施划的停车位,他们也只要求收费员管理这些车位。收费员让车主将车停在道沿以下超出了管理范围,他还出具城管执法部门的票据,这种行为是违规的,“我们会协助胡先生将车领回,并对收费员进行内部处理。”晚8时30分许,胡先生说叶军已和自己联系,表示会和他一起到交管部门说明情况,处理好此事。
此外,市城管执法局停放办主任杨阳提醒车主,在停放车辆时,如果停在道沿以下,收费员应该出具交管部门的票据;停在道沿以上时拿到的则应是城管执法部门的票据。否则,车主可以拒交。(责任编辑: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