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20%以内,2015年将取消择校生招生。
随迁子女和军人子女享受报考省内普高同等权利
通知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需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审批并备案。所谓“普通高中”,即为具有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区别于职业高中。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时,要将所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县内的薄弱初中学校,分配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据了解,这一比例2012年时为30%以上,2013年上调到40%。
在陕西省初中学校参加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随迁子女和军人子女享受报考省内普通高中的同等权利。普通高中录取随迁子女按照《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执行。
今年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不超招生计划20%
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20%以内。择校生招生必须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收费)政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招生计划完成后下达择校生计划,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举个例子,一所高中今年计划录取400人,按照“三限”原则和招生比例,即不得招收超过80名学生。假设招生最低分数线为450分,自449分以下,以志愿顺序和分数排序的80名择校生愿意支付择校费进入该中学,将成为择校生。
据了解,择校生是对学校招生计划的补充,学校的录取方式是以志愿为顺序,以分数为依据,择优录取,招满为止。此外,有些考生和家长希望进入理想的学校,即使低于最低录取分数也强烈要求进学校学习,对这种情况,学校也会考虑他们的需求,这部分学生也叫择校生。
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的相关规定,将逐步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2015年将取消择校生招生。也就是说,目前在初三就读的学生,即将面临择校生限招,而目前的初二学生及以下年级学生,以后将不再有择校这一概念。
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提前到初中宣传招生
据记者了解,2014年陕西省统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将于2014年6月21日至22日举行。
通知要求,要坚决杜绝将学业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依据的做法;普通高中招生要按照各项录取依据的“等级”进行录取,不得实行简单“等级加分数”的录取办法。
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提前到初中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和变更招生方式;不得单独组织考试,提前录取。对于违规招生、影响招生秩序的学校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华商报记者任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