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今年教育部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陕西省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进一步开阔招生工作思路,扩大中职招生对象和范围,在最大限度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基础上,动员和组织本部门本系统适龄青年、农村青年、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提供便利。
从2009年起,陕西省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可面向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招收在职员工,采取注册入学、减免学费的办法,有效扩大生源范围。所招学员应办理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手续,实行工学交替、灵活学制,对学习合格者发给中等职业学历证书,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陕西省还要求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禁以举办综合高中班等名义,或采取虚报、谎报等违纪手段,套取中职学生国家资助资金,严禁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搞地方保护主义。严禁突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两类教育协调发展。陕西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将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