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资助经费到位。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足额落实各项资助经费,科学合理地及时逐级分解下达预算,务必保证应分担的资助专项资金在开学前及时到位。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或直接列支。
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预案。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保证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确保国家助学金及时发放,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切实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秋季学期开学后,要及时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并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基本生活费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责任编辑: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