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办要求,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精神,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报名资格审查办法。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要加强学籍管理,严禁伪造学籍档案。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报名工作开始前,商请当地公安部门加强考生户籍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其在陕中学学籍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的外省考生违规报考。
陕西省招办还强调,各地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