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黄艳 文风) 陕西省中小学校将于2012年1月10日左右放寒假,陕西省教育厅昨天紧急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前和寒假期间,不得组织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教科研机构不得组织全县(区)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学校期末考试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不得擅自增加考试难度和次数。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寒假前和寒假期间不得组织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也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不经批准举办实验班、特长班。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推迟放假时间或提前开学上课。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