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择园热”,满足广大群众“上好园”的需求,日前,广西正式启动了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工作,目前已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地组织辖区内的幼儿园申报开展试点。
根据文件精神,集团的构成采用“1+X”的方式:“1”为1所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作为1个学前教育集团中的龙头园;“X”为若干所潜力园,作为学前教育集团中的分园;每个集团包括两所及以上分园。
集团模式主要有如下3种:一是自办分园模式,即“龙头园+自办分园”模式,龙头园可通过租赁、股份、收购、承办等方式自主开办两所以上分园,实行总园长(龙头园园长)负责制;二是加盟分园模式,即“龙头园+加盟分园”模式,由龙头园吸纳两所以上具有发展潜力的幼儿园(含新建幼儿园)组成集团,分园需以缴纳加盟费的方式加入集团;三是混合分园模式,即“龙头园+自办分园”或“龙头园+加盟分园”模式相结合,形成学前教育集团。此外,各地亦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其他形式的集团化办园模式。
文件还对集团龙头园作出细致规定,其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获得市级示范幼儿园1年以上;园长任职年限3年以上,幼儿园领导班子按标准配备;教工队伍实力雄厚,指导能力强,其中幼儿园高级教师3人以上,一级教师6人以上。(记者/罗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