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以下学生不得顶岗实习
日前,教育部就《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依照教育部的规定,职业学校必须非常紧密地与行业、企业结合,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到工业、企业中接受一定时间的实习。
《规定》提出,16岁以下的学生不得顶岗实习,禁止职业学校把低年级学生送到企业顶岗实习。
禁止学校收取学生实习押金
《规定》明确提出,禁止学校和实习单位收取实习押金、实习报酬提成等费用,防止借学生顶岗实习牟利。同时,顶岗实习学生可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获取合理报酬,实习报酬可按有关规定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规定》要求,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需提出申请,经学校备案,并接受学校检查。
《规定》明确,不得安排学生进行具有安全健康隐患的顶岗实习,不得以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作为顶岗实习内容,也不得安排在娱乐场所实习。
■ 新闻背景
副部长曾批评学生成廉价劳动力
目前我国有职业院校1万多所。近年,“学生工”事件屡屡发生。一些中等职业学校把本应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低年级学生送往工作强度较大的工厂,使学生成为廉价甚至免费的劳动力,一些中职学校甚至还与企业勾结,从“学生工”身上获利。
此前,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曾批评说,让部分中职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对学生家庭的不负责任、对职业教育的不负责任”。
鲁昕在去年曾批评说,有些职业学校在企业用工紧张时,以实习、实训和顶岗实习名义,违法违规组织学生到企业“打短工”,工作时间每天超过8小时,有的甚至超过12个小时;有的职业学校组织未满16周岁的较低年级学生甚至新生成批地到企业参加所谓的“顶岗实习”等。此类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生的权益,也严重损害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