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对口支援办联合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东西部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12月13日公布。通知共包括七大举措,自2019年1月20日起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临安区和各县(市)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关键词1:同等享受
将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来杭就业创业的,与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在我市就业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地区劳动力同等享受我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关键词2:解决住宿
鼓励用工企业优先为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员工宿舍。用工企业提供员工宿舍有困难的,由所在各区、县(市)对符合蓝领公寓、公租房准入条件的用工企业员工,积极协助申请蓝领公寓、公租房保障,帮助解决住宿问题。
关键词3:服务补贴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省际对口劳务协作、省内劳动力余缺调剂服务等活动,帮助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由市区企业吸纳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按每人一次性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关键词4:招聘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杭州企业赴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开展就业扶贫劳务协作招聘会,每场招聘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补贴,并按杭州市参会企业数量给予招聘补贴。其中,赴黔东南州、恩施州招聘的,按最高4000元/家次补贴;赴西藏那曲市色尼区、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招聘的,按最高8000元/家次补贴。
关键词5:就业扶贫爱心企业
根据就业扶贫基地的标准认定一批就业扶贫爱心企业,按省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关键词6:劳务协作工作站
支持贵州省黔东南州、湖北省恩施州及所属各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在我市本级及结对帮扶区、县(市)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对每个劳务协作工作站予以一次性不少于3万元补助。
关键词7: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在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资金,可用于帮扶贫困人口来杭就业及稳定就业、帮助贫困人口在对口地区就近就业、开展贫困人口就业培训、西部贫困学生来杭就读职业学校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