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教育部首次制定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强调“师德”,并将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
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李臻 张龙) 昨日,教育部首次制定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强调“师德”,并将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
《规范》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教育部门首次对高校教师的师德作出具体规范。《规范》规定,高校教师将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要求教师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师德”还将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将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对师德表现失范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近年不断出现的学术造假、论文剽窃等行为也被纳入其中。《规范》要求,教师需要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