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自治区主席陈武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讨论拟提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
会议指出,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一项法定职责,体现了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是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报告经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做好政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好新一年的政府工作,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已具备较好基础,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了中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体现了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反映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起草组要继续认真梳理、研究论证、合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报告内容既全面准确又精炼朴实,以更好汇聚各方智慧、回应群众期盼、提振鼓舞信心,让政府工作更加符合实际、反映民意、贴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