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东兴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协助河南省警方将破案解救的3名被拐卖越南妇女遣送出境,并移交给越南芒街市公安局处理。
今年5月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打拐”办接到越南高平省公安厅的一份协作函,该函通报了2017年3月5日发生在越南北干省的一起拐卖人口案件,案件受害人江氏石(女,1999年出生,越南北干省巴比县人)被人拐卖到中国,要求广西公安厅协助调查并解救江氏石移交越南警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根据越方提供的信息,及时向河南省公安厅“打拐”办发协作函,调查江氏石被拐案。
河南省公安厅接到协查函后,立即部署南阳市公安局调查。经过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青华分局的联合侦查,于6月7日在南阳市解救出江氏石,控制了收买人,侦破江氏石拐卖案件。
经进一步侦查,河南省警方还在广东东莞市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降氏初(越南妇女)、颜某,并解救出梁氏熙(35岁,越南高平省人)、侯氏榜(22岁,越南山罗省人)2名被拐卖越南妇女。
7月14日,河南省公安厅“打拐”办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通报江氏石被拐案侦破情况,并商请遣送解救的3名被拐卖越南妇女回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打拐”办要求东兴市公安局,启动警务合作机制,通报越南广宁省芒街市公安局协助调查核实3名越南籍受害人,并接收她们返回越南。
8月6日,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将3名被拐越南妇女送到广西东兴市公安局。8月7日,江氏石等3名被拐卖越南女子平安回国与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