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拨付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8.03亿元,以促进就业创业。
据介绍,广西将对在毕业年度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且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支持单位或组织带动扶持重点群体就业方面,广西将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对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