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行职责,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2016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3572件,立案20671件,其中厅级干部25人,县处级干部569人,结案19597件,处分18695人。
持续深化“三转” 全力打造过硬队伍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调整结构,推进区直单位派驻机构改革,共设置38家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组、1家派出纪工委,实现对116家自治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并改进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2016年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立案215件,同比上升162.19%。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坚持把从严管理、教育、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过程。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先后约谈各设区市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直属企业和高校纪委书记以及自治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督促履职尽责、廉洁自律。
加强监督,防止“灯下黑”。自治区纪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人才库、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库。对发现的纪检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严肃处理。2016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109件,处分113人。
强力正风肃纪 推动党风政风好转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日常教育提醒,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处理。2016年全区谈话函询1358人;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16975人;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425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471人。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纪委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出廉政提醒短信,印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通报典型问题。同时,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2016年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02起,处理2203人,处分2004人。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2016年7月至12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853件,结案1286件,处分1193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880人。同时,严肃问责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2016年全区查处了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371件,处理428人,处分3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