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2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2017年广西新增棚改目标任务为12万套。其中,国家下达我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征拆类)8.05万套,基本建成7万套;自治区新增棚改目标任务为4万套。
为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国家下达目标要在6月份实现全面动工,9月底前全面开工;自治区新增的目标要力争在12月底前全面开工。
为此,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市、县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推进商品住房库存大、房源充足的地区棚户区改造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进一步加大包括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改造拆迁力度。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要用好用足国开行贷款征地拆迁预付金政策。
对个别推进困难的“僵尸”项目,各市、县要采用授信回收-再授信-转为政府购买服务-直至撤销替换项目等办法,全面提高棚改贷款使用效率。同时还要尽快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目标,并纳入本地区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完成今年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