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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364.87万元经济损失

www.xibuxinwen.com(2017-02-09)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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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讯 2月8日,记者从广西消委会了解到,2016年,广西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共2116件,已解决1945件,解决率为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4.87万元。其中,家电消费投诉居首位。

  根据全区消委会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从投诉性质上看,除质量类投诉下降11.86%外,其余各类性质的投诉量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虚假宣传类的投诉,与去年相比上升221.62%。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交通工具类投诉、日用商品类投诉分别占据商品和服务类投诉前三名。

  2016年度,家电消费投诉共514件占投诉种类比重24.29%,位居投诉种类首位。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涉及家电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多,维修频率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售后服务不到位,部分经销商不按时送货,不履行“三包”规定,出现问题推诿扯皮,逃避“三包”义务;维修服务差,不能做到及时维修;一些售后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不具备上岗资格,修理多次仍不能解决问题等。

  广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类商品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场、超市及有信用的经营者,并索取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检查商品包装的标识是否规范、齐全,特别要注意是否有3C强制标识;保存好各种凭证,如发票、维修记录等,如遇到类似不主动履行“三包”义务的商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或消委会投诉。

  在消费者购买家电后,因安装出现问题,导致财产损失,也需注意。消委会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经营者在售前要向消费者说明家用电器的使用、安装条件,使消费者知情;在安装过程中,安装人员应严格按照安装程序和规则安装调试商品,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情况,要及时提示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也需向经营者详细了解电器安装、使用的注意事项,要求并配合经营者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安装调试商品,安全使用。

编辑:新闻网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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