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过去的一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工作亮点纷呈,为广西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审判质效创新高 服务大局稳发展
狠抓“七项重点工作”,大力提高审判质效。五年来,广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24928件,其中诉讼案件1613973件,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63.68%和55.45%。办结1952619件,其中诉讼案件1564536件,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60.09%和52.23%。审结刑事案件195841件,审结民商事案件1173965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2002件,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25.47%、63.35%、27.35%。审结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6636件,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0869件,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3079件,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719件。
执行联动抓落实 持续攻坚惠民生
广西高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号令,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创新构建形成“党委政法委领导牵头、人大政府政协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主办、各联动部门积极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实现了由法院单打独斗向各方齐抓共管的深刻转变。五年间,广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10955件,办结388083件,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112.82%和102.15%,执行到位金额442.3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2.53倍。其中,执结涉民生、金融、土地、党政机关以及长期信访、长期未结等六类执行案件48606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59467人次,限乘飞机高铁、限高消费、限制出境58896人次,司法拘留6711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72人次;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累计查询车辆、户籍、银行账户信息2633.2万条,网上扣划资金211.9亿元;通过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全区法院处置财产时限平均缩短30天。
司法改革增活力 阳光司法促公开
广西高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总目标,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以上;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全区遴选出员额法官4331名。2017年全区员额法官人均审结案件118件,比改革前增长87%;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2017年全区三级法院正、副院长办理案件45982件,正、副庭长办理案件262488件,分别占全区审结案件总量的8.98%和51.31%;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全区人民陪审员增至6284名,参与审理案件38.3万件;落实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对社会关注案件进行网络直播,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录播案件25707件,在网上公布裁判文书99万多份,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经验作为全国法院唯一范例入选《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年度报告》蓝皮书。
“一带一路”搭平台 司法合作创新篇
广西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广西高院审时度势,积极承担起了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能。在东盟各国司法界的积极参与下,先后成功举办一系列国际司法交流活动。2014年9月和2017年6月,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来自中国和东盟、南亚等国的首席大法官和大法官共商加强司法服务区域合作交流、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达成《南宁声明》,并共同见证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和中国—东盟国家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在南宁揭幕,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水平,为中国和东盟、南亚国家的繁荣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