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2018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这是广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以来出台的首个重要文件、推出的首个重要举措,标志着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李向幸介绍说,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部署,紧紧围绕优化广西营商环境这一核心目标,提出15条措施,以“降低电力成本,盘活发电存量,做大用电增量,实现各方共赢”为基本思路。积极推出五大方面的举措:一是扩大市场化交易范围,实现大工业所有电压等级全覆盖和一般工商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大数据)市场化交易;二是实施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全面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三是出台一系列降价措施,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落实国家推进工商同价措施,一般工商业用电平均降低10%,实现相同电压等级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电价同价。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低谷用电执行优惠政策。优化粤桂合作工业园区特殊电价政策。四是拉动电力需求增长,释放电源侧产能。五是进一步理顺电网体制机制,推动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持续提升电力服务水平,完成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改革。
“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李向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