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广西资讯 > 正文

广西出台侦查监督部门不规范司法行为问责办法

www.xibuxinwen.com(2016-04-06)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你部门在审查逮捕何某涉嫌受贿一案中,没有审查同步录音录像,没有进一步审查核实其供述,造成最后认定受贿证据不足。要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出台和实施了《广西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不规范司法行为问责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院侦查监督部门立即启动对2个单位和5位部门负责人约谈,要求其对不规范司法行为实行问责。

  《办法》确认侦查监督部门检察人员在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以及侦查活动监督过程中,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司法作风等方面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等不规范司法行为,包括一般不规范司法行为、较严重不规范司法行为、严重不规范司法行为。

《办法》规定对不规范司法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一年内多次出现一般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由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对负有责任的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经约谈并确认有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据了解,《办法》出台后,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已结合正在进行的2015年全区侦查监督部门案件质量检查活动,对查摆梳理出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对照《办法》,进行约谈和整改。

编辑:新闻网西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