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10时许,刘先生乘坐203路公交车来到友爱中华路口下车后,发现背包里的6300元钱现金不见了。刚才在公交车上,有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不停地往他身上挤压。在该站台旁,并不见女子下车,刘先生立即尾随追上去。
在火车站前的公交车站台旁,那名女子刚下公交车,刘先生在两名热心市民的帮助下将其抓住。女子当场掏钱还给刘先生。随后,兴宁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将女子带走。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审问过程中,女子始终不说话。刚开始,大家都认为她是聋哑人,先是用手语跟她沟通无果后,又给她递上笔和纸,希望她把情况写在纸上,结果她还是不配合调查。
考虑到女子可能心情紧张,民警就给她打饭送水,之后让她在派出所里休息。
11日上午,女子仍然不配合民警调查,并拒绝透露个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民警只好请南宁盲聋哑学校的石老师来帮忙。
石老师有10多年的聋哑教学经验。审问室里,石老师先是用脚跺了一下地板,女子并没有回应。石老师说,聋哑人一般对外界的震动等异常情况特别敏感,这时他们会抬头四处张望,“主要是查看别人的行为,来判断环境是否安全”。
石老师在女子旁边坐下后,开始用手语与其交流,女子并没有回应。石老师说,一般的聋哑人见陌生人靠近,会看着来人的举动,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坐下后,只要对方用手语交流,聋哑人不管是什么心态,都会马上用手语回应。
被带到派出所当天,女子对着民警用左手捂肚子,右手朝屁股晃着,表示自己内急。女子接过卫生纸后直往卫生间跑。石老师说,聋哑人有内急时,会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打成半个圈,另外3个手指张开着,意为“WC”。
通过观察,石老师认定该女子不是聋哑人。12日上午,民警将其带到讯问室问话,并给她传授法律知识等,但女子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
办案民警表示,根据目击者的证实,以及女子被刘先生抓获后主动归还钱包等行为,其主观意识和行为都已经构成犯案事实。目前,女子涉嫌扒窃已经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