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广西资讯 > 正文

广西交通厅原厅长受贿370余万元 一审获刑十一年

www.xibuxinwen.com.cn(2016-05-17)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黄华宽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宣判。法院认定黄华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万元;对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10月,黄华宽在担任广西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以及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担任广西交通厅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区(含加油)建设项目、获取建设材料供应权、取消广西某高速公路附属公路项目连接线的建设、变更高速公路建设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人员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广西心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领航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阳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龙光(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76.297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华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黄华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从轻处罚。黄华宽受贿所得赃款,应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新闻网西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