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阳)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日前公开了广西14个设区市存在的101个突出环境问题和污染减排整改工作责任主体问题。据了解,这种全面公开空气、水、重金属、危险废物等突出环境问题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行为在广西尚属首次。
据了解,2014年,广西共有南宁、柳州、桂林、百色、贵港等5个城市的PM10年平均浓度超标。14个市2014年PM10年平均浓度达69微克/立方米,2015年前4个月PM10平均浓度达83微克/立方米。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15年广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市县要在2015年全面消灭城市建成区内直排江河的污水口。然而,广西14个设区市均有城市建成区内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口的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2012年2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规定:供水水源存在突发性污染风险较大的城市,2015年年底前完成备用饮用水源建设任务。但是部分城市备用水源建设严重滞后,无法在2015年底前完成任务。
截至2014年底,广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中,仅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被暂时控制在“十二五”目标范围内,而氨氮和氮氧化物尚有29%和78%的任务要在2015年完成,减排形势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