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郭颖)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6·16”伤医案(本报6月27日一版曾作报道)犯罪嫌疑人王权芬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权芬认为自己鼻咽癌治疗时的主治医生覃某对其治疗过程中存在诸多懈怠和漠视,心怀不满,遂决定打击报复。今年6月16日8时许,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路166号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院)医技综合楼观光电梯处,当看到覃某进入大楼观光电梯后,王权芬在综合楼二楼将电梯截停,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泼洒至覃某胸、面部并引燃。后王权芬逃跑至地下室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
经鉴定,被害人覃某全身多处被火焰烧伤,目前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