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桉树对生态影响的争论持续不断。有说种植桉树严重影响水土保持,桉树是“抽水机”“抽肥机”等,甚至传言“桉树有毒”。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召开“加快推进我区树种结构调整”界别协商座谈会。与会委员、专家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种植桉树人工林给出了较为客观公正的说法———问题在“人”而不在“树”,导致“桉树之争”的主要原因是发展模式问题,是经营和管理的技术性问题。要把桉树人工林与其周围的生态系统联系起来,做到桉树人工林与天然次生林或者乡土人工林镶嵌布局,避免桉树大规模连片纯林,增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关键要废除炼山清理林地和禁止大规模长期施用除草剂,实施种地养地,科学施肥,形成既能使生态系统稳定,又能提高经济效益的经营模式。
“说桉树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甚至损害人体健康,客观事实在哪里?科学依据在哪里?”自治区政协农业委副主任王昆芳认为,社会上对桉树沸沸扬扬的议论缺乏科学性,带有片面性和主观性,很多都是人云亦云。
“要理性看待桉树的问题。”广西林科院院长安家成认为,不要把桉树当成洪水猛兽。
“对速生桉不要妖魔化,也不能神话,要一分为二来看。”自治区政协常委、农业委副主任梁雨祥建议,在水源地、水库等地,桉树及其他经济林一概退出,在其他地方种植树种必须多元化,以保持生物的多样性。
“不能因为不科学的经营方式而出现的问题归咎于树种,甚至否定这个树种。”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陆志星认为,目前桉树种植过程出现的问题不是树种本身问题,而在于炼山、全垦整地、过量施肥、施除草剂、连片纯林规模过大以及轮伐周期过短等。种植其他树种如果不采取科学经营方式,对水源生态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在水源林保护区、饮用水源区营造速生丰产林,特别是桉树人工林,易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甚至出现断流现象,对水源林的保护起到负面作用。”自治区政协常委、农业委主任庞栋春,自治区政协常委、广西林科院用材林研究所所长杨章旗等建议,利用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林业部门的责任与使命,大力推进林种结构的调整,加大对树种结构调整的指导。
“调整树种结构工作是一个长期过程,不仅涉及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涉及经济利益的问题。”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彭钊指出,要编制完善桉树人工林地规划,界定发展区域,转变经营模式,稳定和保持植物的多样性。完善技术标准,强化经营管理,加强生态检测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桉树发展的科学认识,宣传引导桉树产业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方向和方法,促进桉树产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