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8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从发展金融服务主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环境等九方面着力,改善和创新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方式和途径。
在发展县域金融服务主体方面,广西将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增设面向小微、“三农”的专营机构。鼓励各金融机构在县域发起成立村镇银行,加大推进空白县域发展力度。2017年县域三农金融服务室数量新增30%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鼓励金融机构增设农村服务网点、布设自助服务终端和助农金融服务点,扩大县域金融服务覆盖面。
在加大县域信贷投放力度方面,突出“三农”、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以县域特色小镇、产业园区、农业示范区和旅游项目发展为重点,加快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探索“信用+信贷”联动模式,遴选2至3家农信社试点,实现农村信用体系和信贷业务的联动应用。深入推进农村“两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
在降低县域企业融资成本方面,鼓励对评级高、担保充分的县域优质客户贷款执行优惠利率。
在优化县域金融服务环境方面,2020年前完成县域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面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力争创建面达50%以上,力争信用县达到8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