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新招实招为企业家“保驾护航”
相关实施意见包含9部分共28个方面
8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日前,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包含9个部分内容共28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源泉,广西作为后发展地区,更加需要迫切为企业家在广西投资创业和健康成长营造优良环境。”自治区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说。实施意见作为今年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在充分调研和听取企业家、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印发。实施意见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创新发展、敢于担当的精神,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培育优秀企业家等方面出硬招实招,力求取得新成效。
据了解,实施意见的主要亮点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为总的依据依规,并结合广西实际进行了细化,彰显了广西特色。
如在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方面,提出完善调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快速反应机制;根据企业需求,组织有关服务机构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等措施。在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方面,提出政府定价涉企收费全面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得强制企业在经营活动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等措施。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提出依托广西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打造广西政务云,建立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一朵云”,推行“一事通办”改革,深入“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等措施;在切实为企业家排忧解难方面,提出各级党政领导要主动联系服务企业家,倾听企业家意见建议,等等。
同时,将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与深入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紧密结合,提出要弘扬新时代敢“闯”敢“创”的桂商精神,鼓励企业家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左右江革命老区发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发展等国家及广西重大战略实施,支持企业家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在广西各地投资兴业,为经济发展拓展新空间。
为确保实施意见有效贯彻落地,广西同步编制了重点任务分工表,下发给各地各部门。分工表明确了文件重点任务举措75项,同时明确各项举措的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举措落实责任可查、时间可查,形成各地各部门狠抓落实的“紧箍咒”。(记者 吴丽萍 通讯员 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