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 余锋 通讯员 韦夏妮)为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年8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全面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本次排查明确的重点工作内容包括:各县确定行政区域内需要开展排查的重点区域初步清单并报市级审核,各市环保部门会同同级农业、粮食等部门审核确认排查的重点区域清单,9月30日前建立市级辖区污染源排查清单并报环境保护厅备案;各设区市污染源排查清单确定后,由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根据水、大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对污染源排查清单中所列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完成污染源整治清单建立,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四部门审核确定广西污染源整治清单,于12月30日前报送生态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