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财政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设置预算绩效目标要作为项目支出纳入项目库或纳入预算的前置条件,进一步硬化“支出必问效”的工作要求。
一是细化了操作措施。办法对预算绩效目标设定、审核、批复、调整等各环节的管理措施进行了细化,增强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将实践成功经验制度化。办法将全区在预算绩效目标集中评审的经验做法进行制度化,通过引入绩效专家、中介机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方式参与绩效目标评审,提高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质量。
三是优化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办法规定预算绩效目标要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规范审核程序,从制度上规范了绩效目标的管理程序。
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逐步优化预算绩效目标的各项管理措施,强化区直部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和支出责任意识,稳步提升全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