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郭颖) 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环保局获悉,广西南宁达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塘镇家畜定点屠宰场因违法超标排放污水25天,被南宁市环保局开出总额为45075元的罚款。
这是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南宁市,也是广西首起按日连续处罚案。
2015年5月,南宁市环保局、兴宁区环保局联合对广西南宁达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塘镇家畜定点屠宰场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污水超过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南宁市环保局于2015年5月18日对这家公司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决定处予1803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6月12日,南宁市环保局对这家企业违法超标排放污水行为的改正情况实施复查,发现其仍在继续违法超标排放污水。经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32mg/L,仍然超过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南宁市环保局认定这家公司为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这家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市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依据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有关规定,南宁市环保局对这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罚总额为45075元(1803元/天×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