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5市PM10浓度超标,3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超标
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西部新闻网讯 10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广西14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浓度范围平均值为72微克/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70微克/立方米的二级标准限值。其中,14个设区市中,柳州市的PM10浓度最高,污染最重,防城港市污染最轻。而在PM2.5方面,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4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范围平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同样超过35微克/立方米的二级标准限值。这其中,又数桂林、柳州市的PM2.5浓度最高,污染最重。
2013年11月自治区政府与环境保护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广西的年度考核核心是PM10年均浓度及浓度降幅,要求2017年全区PM10的年均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5%以上。对照数据显示,广西各主要城市PM10、PM2.5两项指标的浓度都不降反升。
原因:
联防联控未做好
黄标车淘汰难度大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的形成是人为活动和自然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目前,广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存在三个难题:
一是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未能有效建立。根据自治区政府今年1月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任务有43项,分别由19个厅局负责。但改善空气质量的多污染物综合控制体系尚未建立并发挥有效作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不够完善,个别部门对本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分工、责任和工作目标任务不重视,推诿扯皮。同时,广西大气治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与国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落后产能及黄标车淘汰难度大。受地方财力所限,我区大部分市级财政难以安排淘汰落后产能资金,部分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授信限制措施影响。
国家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给广西下达了2014年淘汰10万辆的任务。受机动车环保管理起步晚、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地方补贴等政策尚未出台、部门协同推进工作不够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区此工作进展严重滞后。
三是各市未能系统开展PM10防控。全区14个设区城市中,仅南宁市有较为系统和具体的大气治理工作措施和行动,其他城市尚未主动开展针对PM10防治,对扬尘等面源、机动车等移动源的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管理薄弱,城市PM10浓度持续上升。
措施:
制订防治重点及计划
加强监测预警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柳州、桂林、南宁、贵港和百色等5个城市2014上半年PM10平均浓度显著上升和超标,是导致全区14个市的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关键;广西4个重点城市中,南宁、柳州、桂林3个城市的空气质量PM2.5浓度超标。
为有针对性地遏制广西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趋势,自治区环保厅制订了《广西推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及考核评分细则》,并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本市、本部门2014年-201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落实专人负责,健全工作台账。自治区各牵头部门和环保厅随时掌握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以便更好指导和促进各市、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目前,环保厅全面加大与各市、各部门工作的沟通协调,掌握全区大气治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做好2014年度考核准备。同时,抓好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编制《全区城市空气质量月度变化及预警简报》,及时向各市通报空气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