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11月29日电(记者 汪洋 岳峰 新华网记者张周来)记者从广西梧州市了解到,在岑溪市“11·1”爆炸事故中涉嫌渎职犯罪的4名有关人员,近日已被梧州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侦查。
今年11月1日,岑溪市三堡镇炮竹厂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12人死亡16人受伤,并带来较大经济损失。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已成立专案组,依法对这起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人展开调查。
据了解,近日梧州市检察机关已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对岑溪市安监局原党委副书记兼副局长陈某、岑溪市三堡镇副镇长刘某、岑溪市安监局烟花炮竹监督管理股股长覃某、岑溪市安监局派驻三堡镇炮竹厂安监员龚某等4人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