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12月3日在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3日下午,自治区在南宁举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不懈地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
会议指出,我国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一天既是纪念日,也是全民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必将有助于更好地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我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建设,对维护边疆巩固安宁和民族团结进步具有特殊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