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郭颖)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原副市长张鸿(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鸿,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鸿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