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记者日前从广西教育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广西55所公办高校章程均已通过核准,实现了广西公办高校“一校一章程”的目标。其中,有21所高校章程已经向社会公布,其他34所高校章程即将向社会公布。
据悉,突出学校主体地位,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是广西各高校章程的共同点之一。各高校都旗帜鲜明地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基本制度予以坚持,并对党委领导、行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以及社会参与的职责和实现形式进行了制度安排。广西大学在章程中专门设置“校友”一节,明确校友条件和校友在学校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欢迎和鼓励校友参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广西师范大学在章程中设置了“社会服务与合作”一章,大力鼓励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动协同创新,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提供服务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