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先“枫”社会实践队
“无讼”是指一个社会因没有纷争和犯罪而不需要法律或虽有法律却搁置不用,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将“无讼”理念融入现代社区治理,使之成为大家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共同体。
“无讼社区”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的守正创新实践。实现“无讼”,并不是控制诉讼,而是前移司法服务,通过激活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在始发地得到解决,最终“息事无讼”。
太白社区作为碑林区第一个无讼示范点,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把矛盾纠纷从源头多元化解的重要举措与推广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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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准备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继承与创新新时代“枫桥精神”,提升全民法治意识,7月24日至28日,西安理工大学无讼先“枫”社会实践队前往太白社区开展实践调研。
此次调研为期3天,实践小队在前期通过充分讨论,作好计划安排,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采访等多种途径分析太白社区解决现实民事问题的独特形式;深入了解到“无讼”社区的含义、创立背景、基础框架等相关内容及其运营案例。
○ 走访调研 ○
7月24日
实践队走访了太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地观摩学习“无讼”社区的开展模式、工作内容及实际成效、存在问题与期望等内容,整理出一份“无讼社区”初步的知识集合,亦在与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人员咨询中渐渐有了清晰认知。
实践队成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就无讼社区模式展开讨论
太白无讼社区“六大模式”
太白社区人民调解庭
实践队成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7月27日
7月27日,实践队成员对接碑林区人民法院法官进行“无讼社区”咨询与问题探讨,并协商后续法院参观等相应事宜。主要围绕“人民法院建设无讼社区的原因”、“碑林法院创建无讼社区的措施”、“法官与网格员的结合方式”、“社区升级途径”、“未来规划”等八个方面与法官进行了深层次交流学习,对“无讼社区”模型更立体化,收获颇丰。
实践队成员向法官请教无讼社区相关信息
7月28日
7月28日上午,小组在碑林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带领下进行劳动争议案、民间借贷案两类纠纷的模拟法庭。
现场气氛活跃,成员们切实体验着近在咫尺的司法流程,较之于一般司法流程相比,纷纷表示赞叹,直观感受到了无讼社区运营的便捷性。
下午,小组对社区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了采访,了解到太白社区“无讼”模式运行细节,据专业人士透露:近年来的调解成功案例集中在债务纠纷、婚姻关系两类。这引起了成员们的思考与讨论,也为后期调研方向打下基础。
实践队成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参与模拟法庭
实践队成员与律师合影留念
○ 实践感想 ○
西安理工大学无讼先“枫”社会实践队在本次调研中收获颇丰:
一是对“无讼”社区性质、模型有了清晰认知:“无讼调解问题的类型、调解模式都没有明确的先后顺序,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都可对矛盾进行调解,居民自主选择人员来调解。无讼所调解的问题最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作用”。
二是知晓了法院创建“无讼社区”采取的具体措施与对社会治理的重视,尤其是突出模式创新。发挥好网格员责任、注重宣传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来化解矛盾。
三是通过经典案例体现了用“无讼”方式解决纠纷有着鲜明的时效优势与极高的解决效率,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表现尤为突出。在简化问题解决流程的同时,高效节省时间,具有强大的推广价值。
太白无讼社区调解案例
四是通过模拟法庭审理案件,对法律流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意识到“无讼”社区模式的运营对司法上的减负有着重大意义。
实践队成员与指导法官合影留念
太白社区作为“无讼”模式的示范点,展示了其对矛盾隐患排查分解、社区网格管理、工作前置思维等内容的多元化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推动着社会文明进步,社区和谐治理,居民安居乐业,成为新时代中国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的守正创新实践,值得我们推广和学习。
本次调研实践,不仅使团队成员历练了自我,还为平安社会建设,提升普法意识上尽出一份力,展现了理工大学生为社会担当的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