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发科 资料图。
西部新闻网9月26日电 (人民网记者周然)9月26日下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安徽省人大会议中心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安徽省水文条例》等法规。
同时,会议还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原安徽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倪发科因涉嫌严重违纪,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被终止。
倪发科简历
男,汉族,江苏溧水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54年1月生,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9月至1976年8月省建设兵团建新农场下放知青,任班长、排长、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分场场长;
1976年8月至1983年9月任省属普济圩农场总场党委常委、副场长(副县级,其间:1980年10月至1981年5月在中央农垦干部管理学院学习);
1983年9月任省农垦厅工业处副处长(其间:1985年1月至1986年8月在中央农管学院南京分院学习);
1987年1月任芜湖市农业局副局长,同年任局长、党委书记(其间: 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在省委党校学习);
1992年2月任南陵县委书记;
1994年2月任芜湖市委常委、南陵县委书记;
1994年11月任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南陵县委书记;
1994年12月任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6年2月任芜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政府党组副书记;
1997年11月任芜湖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政府党组副书记;
1998年2月任芜湖市委副书记;
1999年10月任六安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00年2月任六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年11月任六安市委书记、市长(其间: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3年6月任六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8年1月当选为安徽省副省长。
2008年2月不再担任六安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人民网资料 2008年2月)
分管工作
负责科技、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地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质矿产勘查局、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安徽煤田地质局。
联系科协、地震局、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驻皖科研院所。(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