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 吕虹萱)因两年前发微博,广州医生刘欣遭云南警方跨省调查,此事引发网络舆论喧嚣
昨日下午,云南白药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报警并不针对个人,与警方同去广州找刘欣,也只是应警方要求配合调查。云南省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一名负责人表示,云南警方只是针对案情作了初查,暂未立案。
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白药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赵逸虹解释,采取报案方式,跨省调查发微博的刘欣,是因为近两年云南白药“持续反复遭受恶意炒作,诸如"说明书事件"、"草乌事件"等,以至于不得不怀疑事件背后有不法推手的可能性”。
赵逸虹说,刘欣的这条微博,以及围绕该微博进行的延伸报道,矛头直指云南白药,引起了极强的负面效应,“事件焦点也由此从对治疗方式的讨论,转移到了对中医中药的质疑,对云南白药企业和产品的质疑”。
对于网友质疑的“云南白药集团工作人员陪同警方前往广州调查”一事,赵逸虹表示,事前曾派工作人员找刘欣做过了解,对其个人信息比较熟悉,与警方同行再次找刘欣,仅仅是为了配合调查。
对于首先转载引用刘欣微博的大连以及上海媒体,事前白药集团也都做了调查了解,并希望通过集团能力找到事件真相。“这些媒体都没有采访当事人,没有对事实进行核准,也使得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云南白药集团法律顾问毕春良说,警方调查刘欣时是独立进行,其工作人员没有在场。
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警方只是就云南白药集团报案情况作了初步调查。“警方暂时没有立案,立不立案要根据调查结果而定”。
律师说法
警方“甚至不应该来调查”
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认为,医生作为专业人士,在临床过程中对一种药品表现出来的症状,可以在自己微博或个人主页,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映和公布,这都是合法的。
医生的意见反映在微博上会被传播,对于这种传播,企业更需要做出反思和反省,而不是到公安机关报案,进行刑事方面追究。“如果你认为医生的微博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民事纠纷解决,而不是向警方报案。”
同时,朱永平还认为,警方作为公权力机关,需要对此事进行严格划分,“甚至不应该来调查,而是劝当事人,你不要来我这里报案”。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