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昨天,杭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在会上做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以全省1/9的办案力量,办理了全省1/6的刑事案件,一年来,共批准逮捕12589人,同比下降3%;提起公诉20843人,同比上升24%。
2012年,市检察院做了这些事——
打击暴力侵财犯罪
一年来,共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258人,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侵财犯罪7184人。
案例:江苏籍无业人员陈千千,2012年7月23日晚在西湖大道,对湖北来杭的吴姓姑娘实施抢劫,遭反抗后残忍将其杀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告人陈千千已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
张朋等3人从云南来杭,驾车在桐庐、建德、淳安等地流窜作案,通过撬门进入农村超市、小店,实施盗窃104次,窃得财物255万余元。经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张朋已被判处无期徒刑。
打击“黄赌毒”犯罪
起诉“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4183人。其中赌博犯罪1458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847人,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犯罪386人。
案例:检察机关去年打击了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的杨明建等15人、“人体藏毒”走私毒品的3名乌干达籍被告人。
打击各类经济犯罪
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32人。其中,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712人,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55人。
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病死猪肉等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诈骗、销售伪劣产品、敲诈勒索等犯罪76人。
案例:杨安康等19人利用阿里巴巴网站发布虚假商品信息,采取收款不发货等手段,骗取141名中外网民货款51万余元。检察机关及时批捕起诉,保障了网民合法利益。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
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依法从宽处理,去年决定不批准逮捕689人,不起诉513人,促使67起因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例:2011年7月,一安徽籍银行保安在值班时,发现客户遗忘的银行卡,让其正在读初中的女儿将卡内1万余元取出占为己有,案发后全部退还。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小姑娘正要中考,萧山区检察院综合考量悔罪态度好、赃款已退赔、失主已谅解等情节,对小姑娘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后来,小姑娘以优异成绩考入重点中学。
查处贪污贿赂犯罪
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88件255人,人数同比上升13%,追回赃款赃物4045万元。
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2件215人,其中贪污受贿数额100万元以上1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3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立案查办行贿犯罪56人,法院已判决21人。
案例:杭州师范大学原副校长谢大伟受贿案、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郦华才受贿案、浙江树人大学原执行校长郑吉昌受贿案、湘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潘建初受贿案等。
加大查办渎职犯罪力度
共立案侦查滥用执法权、审批权的渎职犯罪案件26件40人,其中滥用职权20人,玩忽职守4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15人。
案例:市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在担任市建委房管处处长期间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此外,张新还涉嫌巨额受贿,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2013年市检察院的工作重点——
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
配合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涉爆涉枪、毒品犯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