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属于特殊行业,国家对其准入有着严格的审批手续。在河北省清苑县,没有土地手续,没有建设手续,就连消防手续都涉嫌造假的永生加油站却能获得经营许可,并经营长达数年之久。
当记者对其违法违规展开调查,并向当地商务局反映情况,商务局的工作人员当即表示会立即着手调查,可是时间过去一个多月,记者却一直没有得到调查结果。当记者近日致电该商务局局长了解情况,对方居然称还在调查。
租地合同是无效合同
据了解,永生加油站位于当地发展中街,是一家民营企业。有知情人向媒体举报,永生加油站未办理任何土地手续,该加油站老板刘某只是私自和清源镇北大冉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个土地租赁合同。
清苑县国土局郭副局长向记者证实了上述情况,并且还表示,加油站的老板与当地北大冉村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时间为2008年10月,租用性质是规划建设用地。记者从国土局了解到,自这个加油站占地以来,县国土局执法队数次对其作出了处罚,并成立专门小组,严加监管,但这个加油站却顶风而上,偷偷施工,县国土局多次下达行政处罚,但对方拒不执行,为此,县国土局去年就将该案移交到法院了。
几经努力,记者找到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其中,合同第五条明确规定,不得在所租土地上修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地貌和随意扩大使用面积。
“由于集体土地的租金相对比较便宜,因此在现行经济活动中,租用集体土地建造厂房的情况时有发生。”北京泉灵律师事务所姜星律师强调,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行为是严格限制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集体土地的,也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租用手续。这也就是说,即便租用合同成立,也是属于无效合同。
规划局用过期临时手续“替代”规划审批手续
记者来到清苑县规划局,找到负责分管审批的李股长了解该加油站的规划审批情况。
根据《城乡规划法》,城镇规划管理实行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简称“一书两证”。
当记者提出希望查阅永生加油站的“一书两证”时,李股长承认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范围内的事,但是跟着“剑走偏锋”地称,查阅需要领导批准,还称核实后给主动给记者联系。后来,记者没有看到“一书两证”,只看到了规划局下发的《临时土地规划证》。
《临时土地规划证》中,指明永生加油站的位置可以搭建临时棚户,颁发日期是2010年,有效期是两年。
记者给李股长拿出了《临时土地规划证》,请他予以解释,李股长说自己刚调来时间不长,说调查后会跟记者联系。他似乎很认真地对待这件事,还复印了记者的证件和介绍信,然而截至发稿,记者也未得到李股长的任何反馈。
清苑县商务局被指未尽审核责任
加油站属于特殊行业,需要经过消防验收。记者找到清苑县消防支队的刘参谋,拿出永生加油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上面盖有清苑县公安局消防科的公章,询问这个加油站是不经过他们验收和盖章,刘参谋说 “这个事我不知道,也跟领导核实过,领导也说不知道。”
永生加油站没有用地手续,没有规划手续,消防手续也存在问题,可是记者在得到的一份《清苑县商务局关于清苑县永生加油站申请竣工验收的请示》中却看到,“永生加油站各项验收合格”的字样。
商务局是加油站审批的最后一道环节。如此颠倒是非黑白的《请示》,自然助推了永生加油站获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记者与向永生加油站下发证书的保定市商务局和安监局询问是否审核了永生加油站的情况。保定市商务局称自己委托清苑县商务局审核,保定市安监局则表示自己没有审核的责任。
后来,记者赶到清苑县商务局反映情况。商务局工作人员称会彻查此事,并会把调查结果告诉记者。采访结束至今一个月过去了,记者还未收到调查反馈,不得不再次敦促清苑县商务局。近日,清苑县商务局一负责人致电记者说,主管该事的副县长已经介入,成立了由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调查小组,正在进行调查。
永生加油站多处明显违规,清苑县商务局居然一个月都没调查清楚,目前由副县长带队组织的调查,一个星期还没有调查结论,其“艰难”程度足以用难于登天形容。是执行不力?还是另有隐情?记者对此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