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半百的马光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含辛茹苦抚养了20年的儿子竟非自己亲骨肉!一怒之下,他将前妻张丽告上法庭,要求前妻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费七万元。经蓝田法院玉山法庭调解,被告张丽同意给付原告马光各项费用共计四万元。
庭审中,被告张丽承认孩子是她与他人所生,且在怀孕时已告知原告真实情况,原告表示愿意与她继续生活。马光坚持认为,被告张丽并未将此事告知自己。否则,他也不可能与被告结婚。由于原、被告彼此怨气深重,调解一时达不成协议。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被告张丽同意并于当天给付原告马光各项费用共计四万元。 ( 阳光报 马小娜 记者 赵生杰 贾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