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为了让9岁的女儿在暑假有个锻炼机会,住在什刹海附近的田先生带女儿在前海东沿练摊卖灯具时,遭身着类似保安员制服的人殴打。据田先生称,此前他曾受到城管执法人员警告。(来源:人民网)
田先生陪女儿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初衷甚好。可令人新奇的是,田先生为女儿选择的是炼摊课题,并且,在他看来,出于社会实践的初衷,小姑娘随地摆摆摊并不为过,而这,显然与城市管理规定相违背,从而使这个课题变成了一道“病题”。
小女孩是天真无邪的,大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做,父亲交给了她一道“病题”,她也照做,自然为后来的冲突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病题的病因出在田先生身上。看起来,田先生好像受了很大的委屈,在 “立项”上是自己提出并经女儿“爽快答应”了的,“考虑已经答应女儿练摊不好中止”、“不想让女儿独自留守摊位,就没有去追城管说明情况”。其实,这些正折射出田先生患的“病”,是一种对女儿的溺爱之病,爱得接近顺从,以至于把社会责任和法律规定都抛之脑后。
作为田先生应该认识到:社会实践并非家庭实践,遵规守法是前提和准则。社会实践的游戏规则不能只顾及女儿私情,由家庭讨论了算,而应该顾及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感受,依照政策规定办。如果人人凭借私情,我行我素,胡乱作为,社会岂不乱套?
“我是小学生,社会实践,挑战自我,快乐假期,城管叔叔多多支持,谢谢”,从这句话可以看出,田先生的“病”已经感染了小姑娘,她这句天真的话语,和“我是小学生,可以乱摆摊儿”没什么两样,纵然不知法律面前无特殊公民的道理。小姑娘的悲哀其实是田先生的失职。作为监护人,有义务为孩子导航,帮助其明辨是非,分清对错和美丑,这才是社会实践的意义所在,而不应该摆出哗众取宠之态游戏于政策规定之外。
说来说去,这件事情毕竟是由一个小学生练摊引起的风波,执法的“叔叔”们在解这道“小病题”的过程中居然大打出手,其实也是“病态”的反应。如果多一些沟通和理解,多几句劝说,甚至执法的“叔叔”们能和田先生会心联起手来,带着微笑,对小女孩多一些讲解,让孩子在愉悦的氛围中感悟依规行事的道理,那么,这次社会实践课题的先天缺馅就会得到有效弥补,换来的将是和谐双赢的处理效果。(雷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