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对于辽宁省大洼县的居民来说,这看似为老百姓做好事的民心工程,却变成不被群众买账的闹心事,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针对这一事件,本单位在当地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暗访。
辽宁省盘锦大洼县鹤集市场附近的繁荣社区隶属于大洼县城区黄金地段,紧邻该县大型集贸市场和一些政府部门单位,在当地属于寸土寸金的地段。
2013年4月19日,大洼县人民政府发出通告称:为旧城区改造,大洼县城内繁荣社区的24户平房民居将动迁,具体补偿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际面积一平顶一平,按照市场价格为3700元每平方米。
当地居民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在6月初,已经拆迁过半。而就在此时,居民们发现在附近的商业街地段新建立了一家名为金地丽景楼盘售楼处,正在大肆销售,不仅如此,在接受预定金的同时,将所有好的楼层楼盘销售出去。
居民们通过考察得知这家名为金地丽景的楼盘正是他们即将回迁原址的旧城区改造项目,既然是旧城区改造就应该以原住户为主,进行商业开发建设,在分配回迁房的同时,也应该优先考虑原住户。
为此,他们找到拆迁办公室和售楼处讨说法,均无果。
按照群众反映的地址调查人员找到了这家名为金地丽景楼盘售楼处,在该售楼处的宣传资 料上记者看到金地丽景楼盘是由盘锦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商业住宅项目,位于辽宁省大洼县鹤集市场东,将盖3栋18层住宅楼房,一楼为车库,面 积从39平方米到103平方米不等,预计容纳200多户。
售楼人员表示在6月底将全面开盘,现在预售阶段,每平米均价3600元人民币,目前 已经预售80多套,且开发商目前已经具备了开发条件,土地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都已经拿到,预计将在2014年10月份交工,房产证在入住一年内能够 办理完毕。不仅如此,该售楼处工作人员还拿出宣传资料表示现在可以缴纳预定金,有好楼层可以预定预留并有价格优惠。
在该宣传资料上记者看到:活动从6月10日开始,乙方【指购房者】签订《金地丽景诚 意认购书》并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5000元人民币,签订《金地丽景诚意认购书》可享受任意选房、开盘当日享受9999元优惠价格、前50名还可以享受 2000元的大奖以及总房款打9.5折的优惠。
6月10日当天早7点,调查人员在该售楼处看到等待认购楼房的人排起长队,仅仅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有40多人认购并预交了认购金。记者看到《金地丽景诚意认购书》是自行印制的一式三份的协议书,盖有盘锦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
繁荣社区看到的却是该小区正在拆迁,不仅建筑垃圾没有运走平整土地,而且还有几家被拆迁户没有达成协议,没有拆迁完毕就大肆销售,这背后隐藏着什么呢?有预售许可证吗?金地丽景楼盘的所有开发手续是否齐全呢?
在辽宁省大洼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金地丽景楼盘并未获得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在当地城建部门同样证实该楼盘并没有获得开工建设规划相关许可证件。
在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到盘锦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在2011年1月18日在大洼县工商局注册资本为850万人民币的三级资质的小公司,注册地址为大洼县荣兴乡中央屯村,法人为姚滨,而该公司内部人员提供资料显示该公司一直是李兴辉【音】在运作。
针对以上问题,7月24日,本单位再赴大洼县进行采访,据该公司温经理称,该项目的手续正在陆续办理中,规划正在审批当中,至于该宗土地正在挂牌当中,估计需要一个月后才能摘牌。对于违规预售的一事,该公司温经理却说购房者所交的为定金,也是他们用以了解市场这么做的。
金地丽景楼盘整个建筑面积将近20000平方米,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盘锦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显然不具备开发资质,不仅如此,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甚至拆迁都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擅自销售,显然涉嫌非法集资。
实际上,仅在6月10日认购的第一天,金地丽景楼盘售楼处就收入了20多万所谓的诚意金。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非法集资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根据《追诉标准》,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而在辽宁省大洼县这种打着以旧城区改造为名的商业开发,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利用优惠等手段吸纳购房者资金,显然是在行非法集资之实。在这个事件中,本来有监管责任的当地政府部门却选择了集体沉默,显然是弃民生于不顾,执政为民也就难以体现了!(文/图 远方)(稿件中国企业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