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股东手中的白条
王学爱终日以泪洗面,她对丈夫徐义臣开办劳务公司被判刑两年一直感到很纳闷。每次见到杨大飞律师都在问一句同样的话:“杨律师,法律上写了办公司犯法这一条吗?为什么那么多大公司的老板都没判刑呢?”
作为徐义臣案的二审辩护律师,杨大飞每次面对这样的问话,只得用苦笑来回应这位委托人的疑问。
王学爱说,她一直有一种“负罪感”,早知道开办劳务公司也犯法,当初就应该“管”好自己的丈夫,就做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把自家的养殖业搞好。
160万元换来2400张白条
徐义臣是山东省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营房村村民,此人性情秉直,为人好善乐施,在村民中的口碑非常好。依托“靠海吃海”的地利优势,养殖业搞得红红火火,并盖起了三层“小洋楼”,在村里,算是率先富起来的群体。
胶州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在这20年时间里,胶州经济开发区一直处于“招商引资”状态。
2012年,胶州经济开发区终于引进了一个大项目“传化物流”。传化物流看中的宗地需要大量的土石方做“三通一平”之后,才能修建物流基地。按照分工,“三通一平”的业主系九龙街道办事处。
九龙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到村里宣传称,任何人都可以参与搞运输,政府当业主,不存在欠钱的问题,每三天就结算一次。
徐义臣意识到,运渣土又不是什么技术活儿,肯定是个赚钱的项目。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徐义臣就号召该村100多村民入股,在筹集了200多万元之后,青岛营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联公司”)就正式成立了。
值得强调的是,徐义臣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营联公司是在九龙街道办事的宣传鼓动之下,专为传化物流的这个项目而成立的。
当营联公司开始运渣土的时候才知晓,九龙街道办事处已经把这个项目承包给了名叫王瑞刚、王世芳的两个老板,王瑞刚、王世方的承包价为每立方米30元,营联公司只能为王瑞刚、王世芳运输渣土,每立方米的价格降为23元,同时还要承担5%的税费。
对于百分之百农民工股东的营联公司来说,只要靠自己的勤劳和力气挣到钱,即便23元钱一立方米的价格,他们也认了。
九龙街道办事处当初的承诺是,每三至七天就按照23元的价格给营联公司结算一次,但当完成了160余万元的工程量时,落到营联公司这些农民工股东手中的只有2400张白条,九龙街道办事处还没有支付工资的意思。
变相“维稳”找出的罪名
160余万元对于营联公司来说可谓一个天文数字,失去这160余万元,公司已经到了名存实亡的境地,只得宣布停工。在多次到九龙街道办事处催要工资未果 的情况下,2013年1 月29日,徐义臣等15名农民工“股东”便到青岛市人民政府上访,要求上级政府督促九龙街道办事处兑现160余万元。
1月30日(上访的第二天),徐义臣等15人就被胶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3月4日,经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这15人执行了逮捕。
据记者调查,胶州经济开发区有许多项目都需要渣土填充坑洼之地。从10多公里的地方取土,经过一条四车道的水泥公路,然后运到胶州经济开发区。
去年(2012年)国庆期间,青岛市有关领导要到胶州经济开发区视察,这条四车道的水泥公路是领导车辆的必经之道。为了防止拉渣土的货车将路面压坏,影 响领导的车子通过,龙街道办事处在此期间不允许拉渣土的车从这条四车道的水泥路面通过。为此,这些超载大货车为了不被查扣,走近道从营房村的一条叫“生产 路”的土马路通过。
生产路是营房村村民自己修建,用于运输粮食和向田地运输农业机械设备的一条小路。这些拉渣土的大货车反复通过,不但将路面压坏,同时还压坏了路边的庄稼地。
2012年9月24日22时许,温云珍、王明军驾驶着拉渣土的大货车再次通过生产路,并陷在了庄稼地里,徐义臣等村民(包括文中所述上访的村民)就将车 子拦下,要求对方赔偿庄稼。为此,双方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温云珍、王明军受伤,后经胶州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
“这就是一起治安纠纷,温云珍、王明军虽然被鉴定为轻微伤,但一共才花费了1000多元的医药费,”二审辩护律师杨大飞说,事发5个月之后,胶州方面拿这起纠纷来说事,无非是因为徐义臣等人多次上访而被变相“维稳”的结果。
两次量刑建议背后的利益格局
徐义臣被捕之后,其妻子王学爱与温云珍、王明军达成了一份《谅解协议》,并一次性赔偿给了温、王7.3万元的“损失费”。
2013年5月23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徐义臣等1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胶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徐义臣辩称,被害人温云珍、王明军虽然构成轻微伤,但其车辆压坏了庄稼,是导致冲突的主要原因,他们也有过错。徐义臣当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认罪。
由于徐义臣的妻子王学爱已经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协议》,并付给了超过数十倍的赔偿,同时徐义臣等人也当庭认罪。因此,公诉机关当庭建议对15被告人均 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实用缓刑。但庭审之后,又一反常态的提交了书面量刑建议,要求对徐义臣判处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杨大飞律师认 为该案的判决和量刑建议明显违反《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属于错判,根据中央政法委最近的错案追究制度,应当追究一审法院相关审判人员的责任。
2013年7月8日,胶州市人民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徐义臣有期徒刑两年,其他1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7个月或缓刑。
徐义臣不服一审判决,已经上诉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为公诉机关的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为什么出尔反尔,两次出具不同的量刑建议呢?二审辩护律师杨大飞分析认为,幕后推手应该是九龙街道办事处,如果营联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徐义臣被判缓刑释放之后,他还会带领农民工股东讨要工资,在九龙街道办事处不愿意支付的情况下,徐义臣再次成为了“不稳定”因素。如果被判处 实刑,徐义臣服刑两年出狱之后,王瑞刚、王世方已经完成这项有着巨大利益的工程,支付160余万元也是非常简单的事。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传化物流这个项目存在层层转包、官员入股等违法行为,只有让徐义臣等人有罪,这些入股的官员才能得到既定的利益。
对于此案的进展,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王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