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9月27日电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法院裁定,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裁定,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邯市刑初字第35号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对维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本院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告人王书金被押出法庭。审判长宣布闭庭。
199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指控为嫌犯,并于次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河南警方抓获王书金,他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07年3月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理由主要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曾进行了二审开庭,2013年7月10日上午,河北省高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前半段就杀人事实部分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半段就强奸事实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